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爲了規範本市戶外廣告設施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市城鄉規劃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适用範圍)
本辦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内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 (定義)
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設施是指利用建築物、構築物、場地(以下統稱陣地)設置的霓虹燈、展示牌、電子顯示裝置、燈箱、實物造型以及其他形式的向戶外空間發布廣告的設施。
第四條 (管理部門
03-02 / 2018